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维护项目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单位的《标准化管理手册》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包括
项目部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与其他的法人、组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设备及周转料租赁、材料加工及采购、征(租)地、配合费、及与项目经营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第三条 项目部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二)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三)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 严格审批程序,落实合同管理责任;
(五) 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保障合同管理效能。
第四条 项目部各部门、各分部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意识,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项目常务副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计划合同和成本控制的项目总经济师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各分部经理为副组长,项目部各部门部长及各分部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