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计划制作探究内容提要破产重整是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新引进的一项制度该制度源于英国由美国立法发展至巅峰该制度的确立旨在防止濒临危困的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以积极挽救危困债务人使其摆脱困境为主要目的破产重整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而重整模式的选择是重整计划草案的核心它关系到破产重整能否成功进行本文从实务角度出发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模式的种类及适用对象作全面的梳理关键词破产重整重整计划草案买壳上市破产重整与国外的破产保护在功能上类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它是指对已经或可能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再生可能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生产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破产重整制度的引入使破产法不再仅仅是一个死亡法清算法而且还是一个市场主体的复兴法拯救法与再生法2007年6月1日企业破产法实施后由于恰逢世界金融危机中国许多企业在银行银根紧缩的情况下纷纷出现财务困境破产重整成了这些企业摆脱困境重获新生的救命稻草这些破产重整的企业既有上市公司如ST宝硕ST沧化也有非上市公司如以非油炸方便面著称的北京五谷道场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中最重要的环节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不管是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还是由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都必须充分考虑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情况债务人的营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债权人自身意愿等情况作出适合债务人的重整计划草案由于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在资产规模壳的价值股东数量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别因此二者的重整模式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别笔者结合自己从事破产业务的实务经验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操作模式做一个简单的梳理以飨读者一破产重整模式概述破产重整模式是指在破产重整计划草案中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生产经营所采用的方式和方法破产重整模式的选择将影响最终偿债所需的资金债务人股权结构调整以及债务人的生产经营因此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前必须根据债务人的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破产重整模式一重整计划草案制作过程中应该关注的问题1重整的基础和可能性分析制作重整计划草案之前要考虑债务人有无重整的基础和可能性重整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使债务人摆脱财务上的危机恢复生产经营因此对有些没有重整可能性的企业必须果断使其清算避免因重整引起资源浪费使债务人的债务负担越来越重在制作重整计划草案之前最好事先做好债务人重整可能性分析报告从债务人业务发展前景资产状况企业员工凝聚力债务负担等情况综合分析其重整可能性2现金流的来源破产重整过程中可能需要一些资金用于清偿债务同时持续的生产经营也需要运营资金现金流的来源可以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注资可以通过原股东增加出资也可以通过变卖部分非核心资产获得现金流还可以通过债务人生产经营获得的利润补充现金流甚至可以通过向第三方借款的方式取得现金流3生产经营的维续破产重整是为了使债务人主体在法律上不消灭因此必须做好生产经营方面的维续工作如员工安置重大合同履行机器设备维护等工作至于其他方面如股权是否调整公司管理层组织框架是否改变则不是重整计划草案中最核心的问题只要重整计划草案能够顺利实施债权债务得到公平清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谁作为重整后的股东谁作为法定代表人和公司高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予以调整4注意与债权人保持沟通重整计划草案只有获得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通过才能实施而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将分成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收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及出资人组分别进行表决只有出席会议的每个债权表决组过半数债权人同意该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该表决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该债权表决组才能通过该重整计划草案只有当所有债权表决组通过该重整计划草案后重整计划草案才算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所以重整计划草案要获得大多数债权人的支持才能通过因此重整计划草案制定过程中制作主体必须与债权人保持联系听取不同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的看法选择出大多数债权人支持的重整计划草案二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原则1合法性原则重整计划草案可能调整债务人债权资产股权结构等重要内容这种调整可能影响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整个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过程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合法性包含实体上合法和程序上合法前者如所有同类债权人公平对待后者如重大事项交由债权人会议表决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每个债务人陷入破产的原因业务范围债务负担发展前景各不相同因此获得重生的方式也可能存在差异在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的过程中必须从每个债务人的特点出发寻找各自的挽救方式切不可一刀切对所有破产企业采用单一模式进行重整二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模式由于上市公司和普通公司一样面临着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上市公司也可能陷入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处境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自浙大海纳首开上市公司破产之先河目前已经累计有40多家上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由于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属于具有重大价值的资源如果破产清算将导致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上市公司不破的神话至今未破目前发生的上市公司破产都是采用破产重整程序上市公司重整的大体思路分为两种保留主营业务买壳上市1保留主营业务模式该种重整模式适用于那些主营业务良好但由于规模扩张过快或者为第三方提供大量担保而陷入债务的企业如SST海纳ST宝硕该种模式和非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有许多共同点可以通过获取现金流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和偿还债务该模式可以参考下文的非上市公司重整模式在此不作赘述2买壳上市大部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采用该模式采用第一种模式实现重整的上市公司少之又少所谓买壳上市是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并且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通过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国内证券市场上已发生过多起买壳上市的案例比如SST兰宝000631SZSST北亚SST朝华ST丹化和SST星美等长期以来由于我国股份公司的上市流通采取审批制企业获准公开聚集资金并上市交易的成本相当高加之上市资格的审批行为程序复杂标准模糊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亦即所谓的壳就具有了特别的附加价值壳资源成了稀缺资源一大批的优质公司为了节约成本较之申请获取上市资格更愿意利用市场上质地较差的壳资源来实现上市融资目的买壳上市实现重整即是非上市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或二级市场收购方式获得壳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对壳公司的人员资产债务进行重组向壳公司注入自己的优质资产与业务实现自身资产与业务的间接上市在实际操作中买壳上市可分为买壳和借壳两个步骤即先收购控股一家上市公司然后将买壳者的其他资产通过整体资产出售配股收购新增股份吸收合并等方式注入该上市公司由于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一般经营能力较差高管人员不善于经营管理其业绩表现不甚人意买壳需要支付的对价较低因此对欲买壳上市的企业而言这类上市公司成了重要的选择对象如ST丹化在重整过程中重组方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处置债务人全部资产变现资金用于清偿债务人负债在重整计划依法履行完毕后债务人全部资产将被剥离重组方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向债务人注入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具有一定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使债务人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成为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由于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一般债务负担巨大破产清算条件下普通债权清偿率非常低而重整投资人一般经济实力雄厚且通过重整能够大幅提升清偿率债权人与重整投资人容易就重整方案达成一致协议该种重整模式也可以称为保壳模式重整投资人对于债务人的主营业务不感兴趣而是意图借用它的壳上市堪称醉翁之意不在酒三非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模式除了某些特定行业之外非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一般不具有很大价值因此非上市公司的重整模式与上市公司有很大不同而大部分公司是非上市公司因此非上市公司的重整比上市公司要多得多从非上市公司重整的实践看非上市公司的重整一般侧重于主营业务的恢复和发展从具体操作模式上看非上市公司重整一般有以下几种模式1原有股权不变债务人继续经营该种模式是指保持债务人原来的股权结构不变由债务人通过持续经营的获得的利润偿还破产债权该模式不改变债务人的现状通过债务人自身的经营进行自救主要适用于那些经营利润好而且生产经营的核心资产未被抵押或者抵押权人同意暂缓行使抵押权因而不影响持续经营的企业如北京兴昌达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一案中债务人在不调整股权结构和管理层人员的情况下通过对施工方案及待履行合同的处理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偿还全部普通债权的本金部分假设某债务人重整中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为500万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1000万元劳动债权为100万元税收债权为100万元普通债权1亿元债务人正常经营的净利润为年1200万元清算条件下普通债权清偿率为5现欲通过重整使普通债权清偿率达到20采用该种模式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需要的偿债资金为50010001001001000020370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可以对重整计划的偿债方案做如下设计第一年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500万元再支付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70第二年支付剩余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及100万元劳动债权100万元税收债权及普通债权清偿额的35第三年支付普通债权清偿额的60余下的普通债权清偿额的5在第四年支付这样重整计划执行期可以设定为四年按照正常经营利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务人的可分配利润为900万元同样也可以通过在方案中事先设定执行年限的方式计算普通债权清偿率如上述例子中假设债务人提交的方案执行期为三年则净利润为3600万元根据法定清偿顺序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普通债权清偿率为360050010001001001000019但是管理人或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时考虑到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现金流因此必须对上述方案做适当的修正同时债务人还可以通过变卖与生产经营无关的非核心资产获得现金流结合对外融资方式实现生产经营的现金流量不中断进而保证重整计划草案按照预期执行2债转股调整债务人股权结构以实现债务人减债偿还的目的所谓债转股是指普通债权人以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与债务人原出资人的股权进行置换债务人的原出资人将其股权无偿或者低价转给选择债转股的债权人采用该种模式有利于减少用于偿还普通债权人所需的现金使重整期间的生产经营资金更加充裕重整计划得以顺利实施该重整模式在债务人原股东不尽责不能履行股东法定义务而导致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成为债务人摆脱困境的好方法仍然举上述模式一的例子在由普通债权人自愿选择债转股的情况下假如最终选择债转股的普通债权人所占债权额为6000万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需要的偿债资金为50010001001004000202500万元此时重整计划执行期可以缩短为三年选择债转股的普通债权人在债转股后持有债务人的股权比例及转股数额的计算公式为普通债权人债转股后对债务人的出资额债转股的普通债权人债权数额全部愿意实行债转股债权人的债权总额债务人的现有注册资本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因此在选择债转股的股东人数超过50人的情况下必须对债转股的资格进行限制以确保股东人数控制在50人之内在债转股的资格限制标准上必须保持一视同仁如采用申报债转股的时间顺序债权额顺序确认债转股资格而不能由管理人选择那些自认为合适的债权人作为债务人的股东一般情况下选择债转股的债权人必须为普通债权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只有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才能选择债转股全国最大东南亚第二大橡胶生产企业昆明聚仁兴橡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仁兴橡胶重整一案中截至2008年3月聚仁兴橡胶的负债总额为2亿余元净资产为164亿余元其中差欠银行贷款6000余万元橡胶原材料供应商的货款7000余万元采购商货款4300万元其他借款2000多万元在重整方案中管理人通过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尽量减少企业负债数额结合其他经营措施聚仁兴橡胶半年后公司居然起死回生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营业额超过亿元3引进战略投资人该种方案通过引进战略投资人对债务人进行投资由战略投资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该种方案适用于能寻找到对债务人所在行业有投资意向且有相应资金能力的投资方在战略投资人对债务人进行投资后依法变更债务人的股权结构由债务人的原股东与投资方或者投资方指定的第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股权无偿或者低价转让给投资方或者投资方指定的第三人如中粮天然五谷食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公司出资10969368716元用于重组北京五谷道场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谷道场作为清偿资金专门用于支付五谷道场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以及清偿五谷道场债务五谷道场的四名股东将其持有的五谷道场公司的股份全部无偿转让给重组方其股份由中粮公司100持有该种重整模式有个很大的优点通过战略投资人的现金注入偿还债务因此能极大缩短重整计划执行期重整计划执行期中由于债务人在融资能力客户支持原材料供应比普通企业面临更大难题因此债务人的生产经营会受到一定影响利润率可能会有所降低采用引进战略投资人模式使重整计划的执行与债务人的利润脱离关系容易提高重整计划执行的成功概率4剥离盈利前景差竞争力弱的业务保留盈利前景好竞争力强的业务很多企业之所以破产是因为行业扩张过快浙江某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营业务为计算机技术开发安防设计等高新技术产业每年靠主营业务营利数千万但是2005年后其陆续斥资10多亿投资房地产水电站开发担保公司典当公司等行业由于房地产和水电行业资金需求量大2007年开始的银根收缩导致其后期项目开发资金不足该企业转而以高利为代价向民间进行融资最后因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债权人同时系该企业股东申请重整对于该类企业必须在重整程序中通过出售资产股权等方式剥离高投入低产出乃至亏损的业务获取现金流用于保留发展前景好的业务在集团破产重整案件中尤其要注意甄别所从事的各个行业的发展空间及盈利前景剥离不良资产及业务5原股东筹资偿还债务债务人股权酌情调整该种方式通过股东出资按照预定的清偿率提供现金流清偿债务使重整后的债务人摆脱债务危机走上正常生产经营的轨道该模式主要适用于那些发展前景好债务人仅仅因为原管理层的错误决策或者因为为他人提供大量担保导致债务危机且股东愿意出资继续进行经营的情况如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海纳重整一案中浙大海纳的实际大股东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为避免其破产清算以浙大海纳资产价值1107287万元为基数提供等值现金用于清偿债权人债权人债权本金获得2535的清偿于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日起三十自然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债权人免除浙大海纳剩余本金和全部利息债权及其他债权大地公司代偿后形成对浙大海纳984561万元新的债权6限制性行业的重整模式对于银行航空出版等国家实行管制的行业该企业的许可证本来就是企业最大的财富如果破产清算对于社会资源而言是巨大的浪费如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东星航空破产闹剧几个债权人为了保留无价的该航线资格就清算还是重整与武汉市政府及管理人产生了极大的分歧中航油料公司机场公司等几大债权人的代理人认为一旦东星航空破产清算其市场份额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也随之灭失其经营的航线和时刻无法参与拍卖将由民航局收回其经济价值荡然无存相反若进入重整程序东星航空的航线时刻网络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将发挥重大功效债权人将获得高于破产清算程序下的清偿也能相应地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直接影响到东星航空的上下游企业如机场油料公司的经济效益因而上述债权人极力反对东星航空有限公司清算对该类企业除非该行业确实前景不好没有重整基础要不必须防止因破产清算导致资源浪费的情况一旦债务人被他人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必须团结起来通过债转股或者引进战略投资人等方式保留资质及资格以实现债务人的重生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以上六种模式是对非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操作模式的简要梳理制作一个重整计划草案可以同时结合上述几种模式以达到保证现金流和维持生产稳定的目的采用何种重整模式需要综合考虑债务人陷入困境原因资产构成负债总量业务的构成及前景分析偿债资金来源等因素以寻求切合债务人现状的重整计划总之破产重整的模式是个宽泛的概念只要能够在重整计划草案中就现金流来源及持续生产经营提出合法可行的对策该破产重整就有了成功的前提和基础否则即使债务人的重整计划草案顺利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该重整计划也将会因为不能执行而陷入破产清算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