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理论的国际法意义论文在邓小平同志逝世两周年之际重温邓小平的一国两制理论深感它不仅是统一祖国的伟大理论而且还突破了原有的国际法理论范围是近年来国际法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指导国际法的实践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一国两制理论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新模式在近代国际法中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模式或者说主要模式就是战争近代国际法包括平时法和战争法两方面的内容在近代国际法的初期战争法的地位远远高于平时法近代国际法标榜国家拥有战争权国家可以把战争作为推行国家对外政策的工具和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或方法哪个国家打赢了战争哪个国家就拥有了正义真理就有权要求战败国割地赔款战败国只能俯首称臣百依百顺最后沦落为附庸国被保护国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在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时代主旋律的当代国际社会中和平模式是解决国际争端的首选的和最基本的模式从1928年的巴黎非战公约开始现代国际法就逐步地同时也是坚定不移地确立了这样一个毫不动摇的基本原则世界上的一切国家一律处于平等者的地位平等地享受国际权利和承担国际义务如果遇到争端应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禁止任何国家将争端诉诸战争或违背联合国宪章规定非法使用武力今天的国际和平得之不易弥足珍贵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