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讨论稿发布时间阅读次数外聘教师是学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明确外聘教师职责维护外聘教师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的外聘教师是我校聘请的承担理论教学和实习指导的教师一聘任原则根据教学需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考虑外聘教师新设学科专业个别课程缺乏师资虽非新设学科专业但因师资紧张经过调整仍无法解决本系部教师课时量过多以教务处统计为准二外聘教师的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学历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相关条件理论教学外聘教师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于特殊专业或者紧缺人才在读研究生也可相同条件下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外聘人员优先考虑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对于特殊专业或者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标准但不得低于高中具有相关行业的技能证书达到高级工人以上水平在企业或机关部门工作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实习指导经验年龄一般在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专业水平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三聘用程序外聘教师采取教务处教学系部共同聘请人事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流程办理具体程序如下各系部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教学安排情况在学期的最后一个月确定下学期拟外聘教师承担的课程并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审查备案各系部负责对符合承担学院外聘教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应聘教师以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初选同时负责对拟聘教师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对应聘者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并存档基本资料包括外聘教师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在读学生需要提供在读学校的学生证职称证书各类资格技能证书身份证以上证件由各系部验证原件保存其复印件三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备案一份报人事处存档人事处对外聘教师任职条件和任格职资审核后确定拟录用外聘教师名单并上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外聘教师前两周的讲课属试用期各教学系部及教务处应及时了解外聘教师讲课信息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教学效果差者各系部应及时停止试用另聘他人教务处根据拟外聘教师试用期表现情况确定学院外聘教师名单并报人事处备案人事处统一组织外聘教师填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建立业务档案教学系部与本部门外聘教师签订外聘教师协议书并向外聘教师解释学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奖惩规定保证正常教学四聘用时间按学期聘用时间一般为每学期开学后到放假前第一学期月日至次年月日第二学期月日至月日如有特殊情况聘用时间双方可协商解决注聘用的起止时间以学院每学期的开学时间和放假时间为准上述时间只作参考五外聘教师管理对于外聘教师按协议管理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由各系部和教务处负责承担教学课程列入全院的课程总安排日常考勤和行政管理由各系部和人事处负责拟外聘人员经学院人事处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并与相关系部签订外聘教师协议书后方可上班未经审批任何用人单位不得自行聘用各系部按学院统一要求建立本系部外聘教师档案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原职称原职务原工作单位地址可任课程等内容连续在我院任教者还要有每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分数人事处负责汇总各系部教师档案建立全院外聘教师档案库教学系部应注重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对连续被聘任为我院外聘教师且教学效果优良者系部可在教务处备案聘为长期客座教师对教学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外聘教师各教学系部可报请教务处特聘为我院客座讲师或客座教授教学系部每学期应召开外聘教师的座谈会了解外聘教师的教学情况通报学校教学信息总结教学工作教务处每学期召开一次外聘教师工作会议邀请优秀的外聘教师参加各系部具体负责对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和其它系部与本系部外聘教师之间的协调工作外聘教师教学情况按我院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标准评价教学质量综合考评的分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学生评教意见强烈教学效果差严重违纪的外聘教师由教务处和各系部协商后解除聘任并做好善后工作每学期结束时各系部根据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填写外聘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表份其中一份送教务处存档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期满前十天到学校办公室领取校院通知表凭办公室出具的离校通知表到校内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后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室给予发放当月工资外聘教师的考核续聘及解聘六外聘教师的职责以及教学质量等级考核办法由教务处和教学系部制定七外聘教师的酬金和发放方法课时酬金标准外聘教师的课时费根据所聘人员的职称学历等条件确定不同的酬金标准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由学院按实际授课课时数计算并发放课时酬金具体标准参见下表理论课外聘教师课时单价标准单位元课时在读硕士按助教计算在读博士按讲师计算职称学历课时费职称学历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本科硕士博士基础理论课专业理论课注对于表中未提及的情形按照外聘教师的情况参照同等条件人员标准特殊情况由系部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相关标准执行实习指导外聘教师课时单价标准单位元课时工作年限技能等级年年年年以上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教务处按照在编教师的工作量发放区间统计出外聘教师的四周课时量课时统计时根据授课班级人数按学校规定的比例系数计算课时由人事处按上述标准计算外聘教师的上课酬金上报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由财务处负责发放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由人事处负责讨论修订并制订正式办法于年月开始执行二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