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评标初解
摘要
近来学习工程项目管理, 对评标有了一定了解, 但对评标的程序和法规有一定的疑问,为了进一步了解评标方面的知识,我通过查阅资料以及对招投标法的解读后,对评标的相关规定、评标的具体步骤、定标有一定的了解,本文就对我所了解的评标方面的知识进行说面。下面就对我的了解进行说明希望对大家以后的学习工作有帮助。希望大家批评指导!
关键字:评标委员会,招投标法,评标
一、什么是评标呢?
评标,就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所进行党的审查、评审和比较。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二、评标委员会
A、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既是保证招标成功的环节,有时一项涉及多种专业知识的复杂的技术活动。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应在五人以上并为单数,其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B、 评标委员会中专家的资格。 为保证评标的质量,参加评标的专家必须是具有较高水平,并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对相关业务相当的熟悉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此,《招标投标法》规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满足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条件。
C、 评标委员会专家人选的确定。为防止招标人选定评委专家的主观随意性,《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专业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因有特殊要求和技术特别复杂,只有少数专家能够胜任,所以可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但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的人不得进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也应更换。
三、 评标的相关规定
1、评标标准。评标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没有标底的,应参考标底。任何未在招标未见中列明的标准和方法,均不得采用,对招标文件中已经列明的标准和方法,不得有任何改变。这是保证评标公正、公平的关键,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2、独立评审。评标是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独立活动,不受外界的干预和影响,以免影响评标的公正。《招标投标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同时,还规定了相应的惩处措施。这对我国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当然,法律也规定:招标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评审结果及其它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3、标价的确定。对于报价存在前后矛盾的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改和确认: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法律效力。
4、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的内容有含义不确定、不一致或明显文字错误、或纯属计算上的错误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可以通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和说明,以确认其正确的内容。但投标人的澄清与说明,只能是对上述问题的解释和补正,它不能补充新的内容或更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技术方案、工期、主要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澄清的要求及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的答复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投标文件存在下列问题,评标委员会应该按废标处理:
(1)、建筑工程设计评标文件中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或签字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及无投标人公章的;
(2)、工程施工投标文件中既无单位公章有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活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并未申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投标文件规定递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四、评标人的责任
《招标投标法》规定:怕你国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务或其他好处;他们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五、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