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招聘管理制度范本
使用说明:此为员工招聘管理制度范本,用于招聘录用工作的管理,主要从招聘的原则、招聘的职责以及一般招聘的流程管理等方面为招聘负责人提供指导和参考。但是具体内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招聘原则、流程、相关制度等。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副总经理以下(包括副总经理)所有正式员工的招聘录用一律按此规定办理,外聘专家、临时工及反聘人员不在此列。
第一条 招聘原则
公司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先内后外、平等竞争、人岗匹配的原则。(不同公司可制定不一样的原则)
第二条 招聘类型
招聘分为两类:外部招聘、内部竞聘。
第三条 招聘职责
人力资源部招聘职责:制订公司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核定公司年度人力需求,确定人员编制,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分析公司人员职位职责、及任职资格,核定薪酬待遇标准,制订并完善职位说明书;确定招聘截止日期、招聘形式和具体招聘渠道并编写招聘工作时间表;拟定招聘广告、明确招聘费用;确定招聘小组;设计人员选拔测评方法,并予以实施(包括指导用人部门实施,并为用人部门提供录用建议);提供各类招聘数据统计及分析。
用人部门招聘职责:制定部门年度人力需求计划,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正式人力需求申请;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职位分析以及岗位说明;参与招聘选拔环节,尤其是对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测评。
第四条 确定人力需求
4.1 各部门根据本年度工作发展状况和下一年度的整体业务计划,拟定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于每年年底报人力资源部。
4.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编制情况及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3各部门提前一个月申报人力需求,填写《人力资源增补计划表》或《招聘申请表》。(适用范围:编制内增补、编制外增加、补充调动、补充离职、人力储备等)
4.4 人力资源需求(招聘需求)审批权限表
需求职位性质
提出
审核
批准
增员
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总监
主管副总
补员
直接主管
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总监
人力储备
人力资源部
主管副总
总经理
4.5 针对各部门提出的《招聘申请表》的招聘职位,人力资源部进行职务分析和招聘难度分析,并核定薪酬待遇标准,制订并完善职位说明书。
第五条 制定招聘计划
5.1 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
5.2 确定招聘形式: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状况,确定内部竞聘或外部招聘,合理、有效地配置人力资源。
5.3 选择招聘渠道: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位和等级的不同选择有效的招聘渠道组合,主要渠道有以下几种:内部推荐、外部推荐、媒体招聘、现场招聘、校园招聘、猎头公司、人才派遣和公司人才库等。
5.4 确定招聘截止日期并编写招聘工作时间表,拟定招聘广告、明确招聘费用、安排招聘面试地点;
5.5设计人员选拔测评方法以及具体实施办法(包括协助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涵盖测评方式、测评指标、测评内容及测评小组的人才测评体系,并负责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原则: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应根据拟招聘职位的任职资格要求进行测评。
5.6确定招聘小组:招聘小组由招聘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对于重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招聘,可邀请外部专家和公司高层领导参加,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负责对候选人的面试与测评。
第六条 人才甄选
6.1筛选简历,确定候选人。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应聘资料后,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后发出《面试通知书》,确认初试人选和时间后,通知用人部门作好面试准备。
6.2 初试。(说明:初试内容,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尤其是中小企业,尽量做到简单、实用,不宜过于复杂)
6.2.1 初试程序:确定初试内容(面试或笔试)→确定初试时间和地点→通知候选人→进行初试(人力资源部为招聘小组成员提供面试评估表、测评方法等)→评定初试结果。
6.2.2 初试内容
笔试部分:主要内容为人力资源部拟定的素质测试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观察力、判断力、思维能力、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空间想象能力等。
面试部分:主要测评项目为对应聘者的求职动机、职业道德、家庭背景、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的了解与评估。
6.2.3 通过初试,根据《面试评估表》上的结果分析,招聘负责人审查候选人是否具备该职位必备的素质条件及与企业文化的相融度,并在《面试评估表》中填写人力资源部初试意见。
6.3 复试。(说明:针对以下复试环节内容,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将其与初试内容进行整合,调整至初试环节,然后在该复试环节,主要安排公司管理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并综合评估。这种简化的招聘方式适用于规模较小企业)
6.3.1 通过初试的候选人必须参加由用人部门主持的复试,复试形式主要有面试、笔试。通过复试,测评人主要考核其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必备技能等,以审查是否能够胜任职位要求,并在《面试评估表》中填写用人部门意见。
6.3.2 复试结束后,招聘小组成员就初试、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讨论及评定,确定候选人最终排名,提出初步录用意见,并由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应负责人审核、批准。(具体录用审批请参照以下表格中所示)
应聘人员职级
招聘(复试)小组成员
录用
审核
批准
一般职员
直接主管、招聘专员(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总监
部门主管
部门经理、招聘专员(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总监
部门经理(中层管理人员)
部门总监、招聘专员(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
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总监
主管副总
部门总监及副总以上管理人员
总经理、招聘专员(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
主管副总、人力资源总监
总经理
注:以上审核及批准权限,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条 录用入职
7.1 根据复试结果及审批意见,拟定录用人员名单。
7.2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7.3 若拟录用人员通过背景调查,人力资源部按照录用权限签署《录用决定》后,向拟录用人员发出《录用通知书》,确认报到日期及相关事宜。
7.4 员工按照《录用通知书》要求,参加指定医院、指定项目的入职体检,并准备携带有关资料及文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所有新聘员工入职前必须体检,未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能办理入职手续。)
7.5 确认新进员工报到日期后,人力资源部对填制《拟录用员工信息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