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政策解读
来 源: 作 者: 发布时间:2011-05-30 17:22:33 阅读1447次
外来务工人员社保套餐为何要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一是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如果继续实行职工个人不缴费,那就违反了《社会保险法》。
二是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应同时转移8%的个人账户和12%的统筹基金。而原来的养老保险只有企业缴纳了13%,与国家规定相差7个百分点,因此如果不实行个人缴费,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跨省转移。
三是外来务工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后,今后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均按国家规定执行,享受企业退休人员的同等待遇,与原政策相比更有利于保障外来务工人员老有所养的权利。
参加社保套餐并且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后,可以得到哪些好处?
一是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全国无障碍转移,实现人到哪里,养老保险关系就跟到哪里。
二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宁波享受基本(低标准)养老待遇,可以与企业退休人员一样享受养老金调整、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等其它待遇。
到达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费缴不满15年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规定,对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一是可以继续缴费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二是转入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规定享受养老待遇。目前,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因此,不管选择哪个办法,外来务工人员参保并个人缴费后,在年老时都可以享有一份养老待遇。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手续如何办理?
目前转移手续非常简便,只要参保人员离开宁波前,带身份证和《养老保险缴费中止单》(或其它已中止缴费的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经办部门即可,其余的手续均由新参保地和原参保地两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并具体办理转移手续,不需要参保人员跑来跑去。
原来个人不缴费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2008年1月-2011年4月期间,虽然个人没有缴费,但只要单位参保缴费,社保经办机构都为参保人员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这段期间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在参保人员离开宁波前一直保留在社保机构。今后参保人员离开宁波,可以通过补缴或者折算的方式进行衔接后再办理转移手续。不愿补缴和折算的,也可以退保。
补缴或者折算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补缴标准=用人单位当时为职工参保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8%*补缴月数。如要求补缴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