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缓解员工在遇到突发重大困难(限员工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或发生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时的经济压力,体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员工的安全感和归属感,本着互帮互助、奉献爱心的精神,设立大公馆员工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金”)
第二条、①本办法所指的重大疾病主要包括:一般保险公司承保之重疾保险等。
②本办法所指的意外伤害主要包括:非工作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烧烫伤、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等重大意外。
③本办法所称“入职时间”是指2015年8月9日起,本公司正式接管北京大始,并以此为界;在此前入职为别的公司服务者不计入在本公司之入职时间。
第三条、互助金使用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救急不救穷,扶危不济贫。
第四条、互助基金的适用对象:全体会员(即所有与公司签定正式合同的员工)。
第五条、互助金的管理机构为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与公司组织架构一样,总经理为管委会总负责人,其他岗位类推。财务部负责互助基金的保管、核发、生息、运用等事宜。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设主任1人,由办公室主任兼任;设秘书长一人,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