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内容摘要】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的民法发展史上真可谓历尽波折,从建国到改革开放初期一直围绕这一制度是否有必要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自《民法通则》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后,我国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研究和关注也从该不该赔偿转至如何赔偿的课题上来。200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司法解释。本文以此司法解释为主题,从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法律性质、现行法律法规中相关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构成要件、举证责任、赔偿数额、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及对未来司法实践的建议等方面提出了一些见解。
【关键词】 精神损害赔偿 概念 范围 立法建议
精神损害赔偿是近几年才出台的一项法律制度,该制度的问世和实施不仅是我国人权制度的完善,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但是,现有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规定的很不具体明了,并存在很多缺陷,且操作性不强,我们作为基层法院的审判人员,由于各自理解不同,造成判案各行其是,故有必要进行完善。为此,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