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与社会职称管理工作相适应和衔接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公司成立非常设临时性专业技术职称领导小组小组规模依据企业规模确定通常为人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还可在领导小组下分设各职称系列小组第三条职称管理工作具体由人事部承办第三章管理原则第四条凡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侯选资格者均可申请职称评审第五条对需要职称的岗位鼓励或要求具有职称资格第六条公司实行技术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分离制度资格证书仅作为聘用的一个依据不一定与工资待遇挂钩第七条公司鼓励员工为提高业务能力自主参加社会职称资格考试如计算机会计师评估师等第八条员工的职称评审依国家和当地职称评定时间安排原则上年次第九条对成绩优异者可破格评定职称或聘用第四章管理体制第十条公司依不同经营管理内容设立不同的职称系列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会计专业统计专业翻译档案技师等第十一条职称类别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第十二条公司职称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考核评分确认呈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颁发职称资格证书第十三条本公司没有高级职称评定资格时应报经上级主管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第五章评审程序第十四条本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主要填写近年能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工作总结技术报告论文译文等资料第十五条部门推荐部门主管应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填写部门意见第十六条材料审核公司领导小组审核上报材料鉴别其真实性合理性对保密材料进行妥善处理第十七条评审公司填写评审意见第十八条报批在公司权限范围内的评审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司权限外的职称申请提出推荐意见呈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第十九条颁证将批准证书颁发给申请员工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