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省、市有关规定,就甲方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咨询内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对甲方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甲方的责任:
1、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咨询(编制)工程
(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向乙方提供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必须的技术、经济资料、图纸,并对资料图纸的完整性、可靠性负责。
3、指定联系人配合乙方的咨询工作,为乙方到现场踏勘(如有必要)等提供方便。
4、及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5、甲方只委托项目收费金额在¥50万以下(不含¥50万)的项目给乙方。
6、乙方完成该项目,甲方对其工作质量、时效、服务水
平等进行评价。
乙方的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受委托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按照国家发改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及深度要求,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2、乙方必须对甲方负责,不得将受托的项目转包其他单位咨询,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执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