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
工作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7.5小时
上 午: 8:30——12:00
下 午: 13:00——17:00
午餐时间: 12:00——13:00
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妇女节给予女员工半日假期(下午)。根据国家规定或因特殊情况,公司可对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考勤打卡制度
员工每天应在上午8:30以前,下午5:00以后打卡,没有条件的应实行签到和签退制度。公司级领导、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可不打卡,但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7.5小时。
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三十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于规定下班时间前15分钟内打卡者为早退;超过上述时间未打卡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为旷工。当月迟到和早退累计5次按旷工1天处理。连续旷工15天或年度累计旷工30天,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予以除名。
员工考勤不允许委托他人代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包括代签到或签退),如发现替代行为,替代人和被替代人均按旷工1天处理。
迟到、早退一次扣50元。
代打卡(代签到、签退)的,当事人每人扣发200元/次。
加班
员工加班需按管理权限由上一级领导审批,未进行事前报批的,一律不计加班
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每个工作日8:00以前或18:30以后、节假日或公休日的工作时间计为加班时间。出差期间遇休息日、节假日和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计为加班
加班时间一般以倒休形式予以补偿,因工作需要不能以倒休形式补偿的,由主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可予以加班费补偿
休假种类
婚假: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的增加晚婚假7天;
丧假:员工处理其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直系亲属的丧事,给予3天假期;
产假和计划生育假:女员工生育前后给予产假90天,达到晚育年龄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15天;配偶生育,男员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
女员工怀孕流产,怀孕不满4个月的,产假不超过30天;怀孕满4个月的,产假不超过42天;
女员工育婴,婴儿一周岁以内的,每天给予哺乳时间1小时,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小时。
探亲假:员工入司满一年后,可享受探亲假。探亲假须在年度内一次集中使用,并与年休假相折抵。
无配偶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有配偶员工探望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