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完整,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促进公司货币资金规范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
(二)、本办法规范的对象为本公司。
三、岗位管理
(一)、本公司的出纳员为货币资金的直接责任人员。
(二)、所有货币资金的收取和支付只能由出纳进行,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公司的现金和现金支票。
(三)、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本公司应严格履行货币资金的授权审批制度。对于特殊事项和意外应急事项须临时收付资金,须按审批程序中规定的人员口头同意后先予办理,事后及时补办手续。禁止未经授权操作货币资金,禁止超越权限批复资金。
四、 资金计划
(一)、本公司的资金实行计划管理。
(二)、各公司于每月23日前将下月资金计划提交至本公司财务部审核,各公司财务负责人于每月24日前将本月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下月资金计划(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送至财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