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XX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社会保险缴纳与管理办法的决定
总则
规范我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缴纳的程序及方式,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二、参保条件
1、年龄在45岁以下,未在其他公司参保的员工。
2、新进员工可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向人力资源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
参保程序
1、由单位统一参保,并于每月1-15日前核报下月异动,新增的员工从签订劳动合同次月起开始交纳,参保的离职人员从离职当月开始停缴。
2、由单位统一缴费,每月16-20日前经与社保机构确认缴费金额后,通过转帐的形式缴纳当月社保费用,属于员工个人缴费部分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3、由单位统一年审,每年年初上报花名册、员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等资料进行基数申报,待年审通过后确定该年度新的缴费基数。
四、保险种类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五、缴费基数及交纳比例
(一)、缴费基数
1、经理层 按4000元基数缴纳
2、部级干部 按3000元基数缴纳
3、科级干部 按2500元基数缴纳
4、科员、一二线员工 按省市统筹基数缴纳
(二)、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公司承担20%、个人承担8%
2、失业保险公司承担2%、非农业户口个人承担1%
农业户口无需缴纳
3、医疗保险 公司承担6.5% 、个人承担2%
大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96元,公司承担60元、个人承担36元,按月缴纳、按月扣缴。
4、工伤保险2% 全部由公司承担
5、生育保险0.5% 全部由公司承担
社会保险的享受标准
1、养老保险
(1)养老保险累计缴纳满15年,且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特殊工种男55岁、女45岁可到社保机构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
(2)如若不满足养老保险领取的条件,则可在退休后申请一次性支取个人帐户部分。
2、失业保险
(1)领取条件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在法定就业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向公司提出失业保险领取的书面申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标准为累计缴费满1年的,若职工为农业户口,一次性领取3个月的津贴;若职工为非农业户口,可以分月领取3个月的津贴。
(3)注意事项
若员工自己离职,则领不到失业金。
3、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自付部分及日常购药,超支部分自理,个人帐户直接在医疗保险卡中刷卡支付。
(2)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为个人缴费基数的3.3% (3)大病医疗保险仅限于因患病住院产生的、赔付范围之内的费用,参保员工需到医疗保险机构指定的医院住院,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机构申请报销。
4、工伤保险
(1)工伤认定员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由公司任命的工伤处理专员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