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薪酬福利管理系统,使公司职员的贡献得到认可,并提高职员的绩效
与公司业绩,使公司得到可持续性发展,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所有在编的正式公司职员级及以上人员。
2.2在当年度年终奖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年终奖:
A)中途离职者。
B)全年请事假或病假累计超过26(含)天者,不含周日与法定假。
C)在自然年前还是试用期的职员。
D) 因生产操作或管理疏忽造成安全或工伤事故或打架斗殴的。
E) 因日常工作疏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给公司造成质量事故或客户投诉的。
F) 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受到严重处分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G) 有一个月绩效考核分数低于70分者。
3 定义
3.1自然年:指1月1日至12月31日。
4 职责
4.1行政部:负责年终奖的计算;
4.2财务部:负责年终奖的发放;
4.3总经理:依照公司年度经营状况,负责决定年终奖系数;负责本制度批准及每年年终奖的审批;
5 内容
5.1职员年终奖支付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A)职员薪资;
B)职员每月绩效;
C)职员当年出勤状况;
D)公司该年度经营业绩;
E)职员工龄(自民星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F)职员奖惩状况;
G)职员评优状况。
5.2年终奖发放细则
5.2.1年终奖计算公式
M=(S×K1×K2×K3)+(K4×100)
M---表示年终奖总额;
S---表示职员月薪资;
K1---表示职员绩效考核系数;
K2---表示职员年出勤率;
K3---表示年终奖系数;
K4---综合系数。
5.3各系数之解释与计算
5.3.1 S---职员月薪资:取该员该年最后的薪资值;
5.3.2 K1---职员绩效考核系数:取全年每月绩效考核平均值所对应的“绩效支付系数”作为该值,具体参见《绩效考核表》。
5.3.3 K2---职员年出勤率:指该员当年出勤月数与全年月数之比值。月缺勤超过2天或旷工半天则该月不记出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