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权的宪法规制论文内容提要近代以来对行政权的控制一直是各国行政法治建设的主线文章跳出学科限制透过宪政的宏观视角试图在行政权的规控理念和规控模式的研究上有新的突破论文关键词行政权宪法规制国家权力存在的事实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国家最大任务是防恶也惟有国家才能做出大恶来基于国家是必要的恶的理性共识人类不得不牺牲部分效率为国家权力的运行设计出种种框架和程序以使其合乎目的地正确充分有效行使而这一切自近代以来则集中表现为宪政体制的确立就价值层面而言宪政自来到世间便给市民社会带来了区别于权威时代的一种全新的生活之道在这里否定了善的独占性和无限的可能性尊奉价值相对主义和利益多元化于是权力也就自然失去了其绝对性和神圣性的光环社会是多元的权力是有限的国家权力的行使必须在其既定的场域内依特定的轨迹运行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宪政又称限政从制度层面上看宪政则表现为一整套权力利制约机制和权力利冲突解决机制该机制通过宪政程序的设计来协调规控国家权力让其带着镣铐跳舞在国家权力结构体系中行政权自始就是宪政理论与实践关注的焦点本文在对规制行政权的必要性西方行政权的规制模式及其沿革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试图就中国行政权的宪法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