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与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范围和原则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享有培训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员工培训是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目标的须有益于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第四条员工培训和教育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合讲求实效以及短期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的原则第三章内容和形式第五条培训教育形式为公司举办的职前培训在职培训脱产培训员工业余自学教育第六条培训教育内容为专业知识系统传授业务知识讲座信息传播讲课函授影像示范教育模拟练习案例教学角色扮演商业游戏上岗操作学徒近岗上岗练习在岗指导第四章培训培育管理第七条公司培训教育规划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人事部拟订全公司培训教育规划每半年制定次计划各部门根据公司规划和部门业务内容再拟订部门培训教育计划第八条公司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累计不低于小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累计不低于小时且按每年个知识更新周期实行继续教育计划第九条公司定期不定期地邀请公司内外专家举办培训教育讲座第十条学历资格审定员工参加各类学习班职业学校夜大电大函大成人高校的学历资格均由人事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未经认可的不予承认第十一条审批原则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教育如影响工作则需经主管和人事部批准方可报名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第十二条公司每半年考核员工培训教育成绩并纳入员工整体考核指标体系第十三条对员工培训教育成绩优异者予以额外奖励第十四条对员工业绩优异者公司将选拔到国内或国外培训第十五条凡公司出资外出培训进修的员工须签订合同承诺在本公司的一定服务期限脱产培训个月以上不足年的服务期年脱产培训年以上不足年的服务期年脱产培训年以上不足年的服务期年脱产培训年以上的服务期年多次培训的分别计算后加总第十六条凡经公司批准的上岗在职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成绩合格者工资照发不合格者扣除岗位津贴和奖金第十七条公司本着对口培训原则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回来后一般不得要求调换岗位确因需要调岗者按公司岗位聘用办法处理第五章培训费用报销和补偿第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员工其在外培训教育费用可酌情报销第十九条申请手续员工申请培训教育时填写学费报销申请表经各级主管审核批准后送交人事部备案培训教育结束结业毕业后可凭学校证明证书学费收据在天内经人事部核准到财务部报销第二十条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学费自理自学者原则上费用自理公司给予一定补助第二十一条学习费用较大个人难以承受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预支使用第二十二条学杂费报销范围入学报名费学费实验费书杂费实习费资料费及人事部认可的其他费用第二十三条非报销范围过期付款入学考试费计算器仪器购置费稿纸费市内交通费笔记本费文具费期刊费打字费等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约定服务期限内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应补偿公司的培训出资费用其范围为公司出资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公司出资培训的中高级技工公司出资培训的高技术特殊关键岗位员工公司出资出国培训的员工公司出资在外办班专业培训累计超过个月教育的员工不包括转岗再就业领导决定调职未被聘任落选后调离的情况第二十五条补偿费用额计算公式已服务年限补偿额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规定服务年限其中培训费用指公司支付的学杂费公派出国异地培训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等不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劳动福利费用第二十六条补偿费用由调出人员与接收单位自行协商其是否共同支付或分摊比例该补偿费用回收后仍列支在培训费用科目下用于教育培训目的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人事部会同财务部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