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一、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机关各处室形成的各种门类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集中统一管理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 (四)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积极提供利用,为机关工作服务。 (五)在集中主要力量抓好机关档案工作的基础上,对直属单位和本系统档案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按规定向省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七)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机关档案存、毁制度。 (八)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 (九)负责厅机关大事记的搜索、整理和编印。 二、立卷归档 (一)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片、照片、录音、录像带等,均应立卷归档。 (二)归档要求 1.各处室要按照立卷归档范围,将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根据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科学整理立卷。 2.厅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