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出勤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促使本公司全体职工养成守时出勤的习惯,以增进工作效率。
统一本公司职工出勤标准,以利管理工作的进行。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职工的出勤,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 权责单位
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管理单位
经理室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 出勤管理:公司可以根据业务情况,在不超过规定工作时间的范围之内变更全体或部分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时间,如有变更依照公司的规定执行。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2.1. 出勤时间:公司根据岗位性质及业务发展需要,对不同职位采用不同的工时制度。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包括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三种。
2.1.1标准工时工作制:实行每周工作时数为四十小时,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八小时,其中每天包括半小时午餐时间,其余时间都为正常工作时间。
2.1.1.1乘班车上下班时间
上班8:30
下班17:00
2.1.1.2.就餐时间
午餐时间:12:00—12:30
住宿人员早餐时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