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ma |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管理部站
1.文书结索后, 原稿由各文书管理部门归档,经办部门视实际需要留存
影本.如为 特殊索 件因业务处理需要,原千须由经办部门保警者,
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后妥为保存,文 书管理部门以影本归
档,原稿用华后仍应送文书管理部门归档并换回影本-
2.各公司档卷分类目录及编号原则,由各公司总经理室或事业部经理
室统一制定管 理; 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则由各部门自行编定报
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
第二条 文件点收
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依如下原则点收:
1.检查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少,应即追查归入.
2. 文件如经抽存者,应有管理部门主管的签认。
3. 文件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如有遗漏,应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
4.与本染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生归档的文件,应即退回经办部门.
5. 有价证参或其他责重物品, 应退回经办部门, 经办部门应送指定保管
部门签收后 ,文件送归档.
第三条“文件整理
点收文件后,应依下列方式整理:
1. 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模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在方装订
为原则.
2.右方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