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制度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结算:指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为项目造价及付款提供确定的数据。
第二条 目的
规范结算工作流程,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所有地产开发的项目凡需签订合同的,均需进行结算,包括固定总价合同。
第四条 职责
部门(单位)名称
职 责
施工单位
施工完成后按建设单位要求提报结算资料及填写《工程结算申请单》;
项目部
1.确认施工单位结算前需移交建设单位的资料是否按要求完全移交;
2.审核结算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
3.审核实际施工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是否相符;
4.审核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相关扣款,包括罚款;
5.收集、审核结算资料及《工程结算审批单》,填写《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单》,将所有结算资料移交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
审核项目公司申报资料
财务管理部
审核是否存在建设单位代缴等相关扣款;
成本管理部
1、编制项目《工程类型合同年度结算计划》及《工程类型合同季度结算计划》;
2、根据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对结算申请的审核意见、施工单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