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节 廉政措施及纪律
在从事该项目的监理过程中,我公司将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廉政合同,为确保优质、高效完成该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我们将忠实履行下列规定: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自觉按协议书办事。
(2)在平时的监理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之外),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3)不以任何理由向业主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4)不以任何名义为业主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任何理由安排业主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6)不为业主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不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自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8)要严格按照监理规程办事,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业主利益。
1、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为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我公司还将加强监理人员廉政教育,每月召开廉政教育会议,加强与业主、质监站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监理人员在一线的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廉政举报电话,定期向施工单位负责人了解监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及工作态度,并要求监理人员遵守以下准则:
(1)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 依法办事
(2)严格监理 从严把关 敢于顶真
(3)热情服务 不卖关子 竭诚待人
(4)秉公办事 客观公正 不徇私情
(5)一丝不苟 严谨求实 兢兢业业
(6)廉洁自律 克己奉公 以廉养德
(7)品行端正 行为规矩 光明磊落
(8)勤奋敬业 忠于职守 司职称职
(9)虚心好学 不断进取 开拓创新
(10)团结互助 友好相处 接受监督
2、监理人员廉政“十不准”
为严肃纪律,作好监理人员的廉政建设,公司规定监理人员廉政“十不准”:
(1)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或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2)不准刁难施工单位;
(3)不准勒索施工单位支付到营业性歌厅、桑拿、保龄球馆等高消费娱乐场所活动费用;
(4)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与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器具、物品等;
(5)不准向监理的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分包
(6)不准在监理的单位安插其它人员;
(7)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
(8)不准在监理工作中串通施工单位弄虚作假;
(9)不准接受施工单位的红包;
(10)不准在监理合同段挂职。
第二节 监理人员管理制度
我公司承诺将不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我公司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项目监理任务,严格履行施工监理合同,按投标书中的监理人员及时到位,不擅自调换监理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监理人员,必须经过业主书面同意后方可换人。
为保证工程正常进行,使监理工作走上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我公司针对监理人员的工作特征,确保工程保质按期的完成,特制定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
1、做好驻地办建设
(1)为保证工程规范管理,驻地办首先要做好自身建设,规范管理,针对本工程的情况,选择租赁当地较好的民房作为驻地监理办公场所,办公用房主要设置:驻地监理办公室,道路室、桥梁室、合同计量室、试验室、测量室、文档室、会议室,各办公室应设名牌和工作去向牌。
(2)生活用房应设:宿舍、食堂、活动室浴室、厕所等。办公、生活用房实用美观、隔热通风,符合招标文件及工作需要。
2、规范监理人员行为,提高监理素质
(1)监理公司与监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监理公司建立监理人员动态管理档案,对监理人员进行信用评价,监理公司根据监理人员表现与工资、奖金挂钩,做到责、权、利相结合,责任到人,明确分工;
(2)监理公司对进场的监理人员组织统一的监理业务知识考试,避免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到场,把好监理人员进场关,同时公司要求驻地监理工程师每周召开监理例会,交流在监理过程中碰到的技术难题,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的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图纸。
(3)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对监理员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外出必须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同意,对于驻地监理工程师外出必须经业主同意方可外出,监理办必须每月考勤表公布,监理人员每天上、下班必须报到,标明工作去向;
(4)监理公司对驻地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做公司将拿出一定的奖励基金根据各人的表现予以奖励,在驻地办内部开展评先进监理人员活动;
(5)在驻地办内部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权、利,公司与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订质量责任书,同时要求驻地监理工程师与各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签订质量责任书,对于重要部位及隐蔽工程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全过程旁站,如因监理工作不到位或措施不力受到业主或质监站的处罚时,将视情况根据监理承担的责任承担相应的罚款;
(6)公司每月对公司的各驻地监理办组织进行统一的检查,根据各方的评价与综合表现评选出好的监理驻地办和监理人员,对其进行奖励,同时每月公司领导至少走访业主及交通主管部门一次,听取业主及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及时处理监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加强宣传工作
(1)驻地办要通过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增强职工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驻地办应设置以创优质工程、监理方针、监理工作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
(2)驻地办应以宣传栏的形式,积极开展政治思想、业务文化教育等为重点的政治教育工作。同时设立如质量年活动宣传标牌、质量举报电话牌、驻地办建设监督牌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注重监理人员文明管理
(1)所有的监理人员均应佩岗位证上岗,上岗证应由指挥部规定统一的样式,或统一制作,在上岗证上标明监理人员姓名、岗位、证书等;
(2)提倡统一着装,工作服应美观舒适,并符合安全要求;
(3)监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律要求戴安全帽,安全帽统一样式,在安全帽前言标明公司名称;
(4)严禁监理人员赤膊、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工地严禁赌博等不良行为。
5、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服从业主、总体协调”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
(2)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规范和业主的要求,严格按照监理程序办事,做好“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的五大控制,严格合同管理;
(3)严格检查制度,现场监理工作做到全方位巡视、全过程旁站监理,全环节的检查;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事求是,不弄作假,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5)谦虚谨慎,勤学进取,拼搏务实,努力提高监理业务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
6、监理人员“十不准”
(1)不准在工作时间内喝酒,不准酗酒或借酒闹事;
(2)不准要求施工单位用公款到营业性的歌厅、桑拿等高消费娱乐场所活动;
(3)不准观看黄色录像、利用各种形式赌博或参加色情活动;
(4)不准和所监理的施工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更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为难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所坑害业主的利益;
(5)不准在所监理的施工单位推销建筑材料,介绍施工队和兼职;
(6)不准利用采购、维修车辆、仪器和设备等收取回扣,弄虚作假,多报冒领或以次充好,损害企业利益;
(7)不准无证驾驶或私自开车,,或未经领导批准的非专职司机开车;
(8)不准在工作中闹不团结,犯自由主义;
(9)不准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擅自脱离岗位,不负责任,马虎了事;
(10)不准利用职权或企业的车辆、设备、资质、技术资料搞第二职业,损公肥私。
7、监理工作巡视、旁站制度
(1)监理员对所监理的隐蔽工程,主要部位要坚持全方位、全过程的旁站,驻地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要经常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按照自己的分工,每天要巡视一至二次,属于本专业的监理业务,要做到随叫随到,不影响工作。
(3)驻地监理工程师每周至少巡视工地二至三次,及时处理驻地办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问题。
8、驻地办的检查制度
驻地办定期每个月进行一次监理工作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监理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从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节 监理人员考核制度
1、考勤制度
驻地办和专业监理组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凡无故旷工和迟到早退的,以及脱岗的一经发现,除批评教育外,还要经济罚款,对于表现好的予以奖励。
以上制度执行情况,各监理组每月要检查一次落实情况。在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上报公司。
2、考核与奖罚制度
驻地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对每位监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责任感的教育,预防失职渎职行为。并严格执行《监理人员考核办法》。平时要按照考核标准,严格考核,每月讲评一次,每阶段评比一次,评为优秀的予以奖励,不合格的正式职工退回公司,外聘职工立即解聘。《监理人员考核办法》如下:
项目
考 核 内 容
考核分
监
理
业
务
工
作
1、对所监理工程概况、设计文件、工程量、质量要求、进度计划、施工合同投入的人员、机械等情况熟悉掌握。
2、按照施工监理合同要求和监理规范,按程序严格监理,坚持巡视、旁站,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发出的指令及时、准确,监理的工程符合施工规范和标准,做好事前监理,尽量不发生返工现象。
3、按照规定的抽检频率,能及时准确地搞好各种试验,并保证数据准确、可靠。
4、监理资料完整、准确、及时,符合规范要求,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5、计量及时准确。
70分
廉
政
职
业
道
德
建
议
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能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
2、不准给所监理的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队、原材料,发生合同以外任何经济往来,不准以权刁难施工单位。
3、不准以任何借口接受施工单位高消费活动、不准赌博、观看黄色录象、书籍;工作时间不准酗酒。
4、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在计量、支付、索赔等方面要坚持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5、积极学习监理业务和参加政治学习,自觉参加党团活动,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20分
组织
纪律
与安
全工
作
1、要坚决遵守监理人员的纪律,服从命令听指挥,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工作、生活、交通安全,不发生任何事故。
3、做到挂牌上岗,树立良好的监理人员形象
10分
备
注
1、以上考核内容是从整体考虑的,比较原则,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要结合各自情况分析细化考核指标,要有可操作性。
2、以上考核办法要与奖金挂钩,每月考核一次,奖罚兑现。
3、驻地监理人员由驻地监理工程师考核,驻地监理工程师由公司考核。
第四节 会议制度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主要内容为检查工程开工条件是否具备,各项开工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同时,在会上应明确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组织,人员与授权,及工程现场行政例行和程序(工地例会等),并进行管理程序交底。
2、工地例会
工地例会由驻地办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参加,主要内容为检查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就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及合同其他事项等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确定下一步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3、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是根据需要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主要是直接或专门研究某一专项内容,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
4、监理会议制度
每周举行一次监理会,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全部监理人员参加,各监理工程师汇报上周监理工作情况,对各项目部提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工地会议上解答,学习有关文件(政治、业务),每次工地例会前召开监理工作会议。
第五节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监理报告内容以数字形式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并附上安全、质量事故和监理经验等资料;监理报告要全面描述该项目的动态情况。
1、驻地办向公司报告制度
为了公司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驻地办的监理人员状况、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安全生产,公司要求各驻地办对所管的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
(1)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报公司审批,驻地办组建后,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制订工程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编制完成后就上报公司审批并备案;
(2)监理月报和监理的年度工作总结,驻地办针对工地实际情况对本月(季)度工程和工作状况、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和合同管理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3)驻地办监理人员的休息(休假)报告制度。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各驻地办对监理人员的休息(休假)应科学地合理安排并制订月度休假计划,监理人员计划内正常的休息(休假),驻地办总监有权批准。
(4)质量事故及质监站对工程的行政执法通知和落实情况,实行报告制度。各驻地办对上级主管部门,质监站、业主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指出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质监站下达的行政执法通知书及落实情况等重大的问题,必须书面报告公司。
(5)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出现的安全事故,现场当事人务必在第一时间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再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上报公司。对重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迟报并因此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经查实后,公司将加重处罚当事人,并追究领导者责任。
2、驻地办向业主及有关主管部门工作报告制度
(1)驻地办的人员到位、办公设备、试验检测仪器、交通工具及工地临时试验室等情况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对于监理人员的更换应取得业主的同意,驻地的休息应取得业主的批准;
(2)驻地办应将项目部的建设情况,包括项目经理部的人员、机构到位情况应及时向业主报告;
(3)驻地办应及时地将工地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和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信息管理等情况向业主报告。当工程的选题、进度、费用控制和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信息管理等情况存在问题时,驻地办应提出切合实际的措施和方案;
(4)对于工程上出现质量及安全事故,驻地办应及时向规定的程序报告业主,并做好记录,保护好现场;
3、驻地办内部报告制度
(1)驻地办每天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工程报告会,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驻地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
(2)对于工地现场出现的问题,监理员应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制订的方案实行;
(3)对于监理人员的调休,监理人员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
4、监理日志及月报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监理日志必须能反映出当天工程在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进展动态,应具有内容具体详实、数据准确、可追溯强的特点,要对当天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的情况做出记录。
(2)项目组每月需编写监理月报,报送业主各级建设主管单位及质监站,主要内容为当月监理的主要工作,工程的进展,质量安全情况,工程进度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月的工作计划等。
5、环保与安全检查及报告制度
驻地监理工程师在组织制定《监理规划》中要针对项目工程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理方案,并在制定《监理实施细则》时进一步细化。同时,要求承包商在各级施工组织设计中具体提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将此二项内容纳入开工审查的项目,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督落实。
(1)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全面负责工程的环保与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项目监理部环保与安全监理的内业管理工作制度
(3)安全技术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些环保与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并督促落实。
(4)安全验收:对承包商的环保与安全计划、环保与安全措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
加强对承包商的环保与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
6、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项目监理部立即报业主。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项目监理部不予验收。
7、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进度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理工程师按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