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礼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关礼品的规范管理,充分合理地利用企业资源,使公关礼品从制作到发放能有一个规范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定义
公关礼品:指针对新闻单位的记者编辑以及主要领导、重点经销商代表、政府机关单位(政协、消协、工商、广协、广审等)人员为了建立和维护公共关系而特制的礼品(不含对消费者的赠品)。
3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XX集团。
4 管理职责
总经办:负责公共礼品的样品收集、陈列展示、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和价格档案;负责公关礼品的入库数量验收、储存、发放和建立台帐;
行政课:负责制定年度、月度(阶段性)公关礼品计划、负责制作样品的确定、制作合同的签定,制作质量的监控制和验收;负责制定分配计划、领用申请、赠送与执行的监控;
零售推广科:负责按分配计划或分公司申请计划,组织发运;
分公司暨整合传播科:负责制定该分公司的公关礼品需求计划,负责公司发运礼品的接收、储存和领送,并建立管理台帐;
5 样品
5.1所有公关礼品需留样品;
5.2总经办对所留样品进行陈列展出;
5.3总经办建立样品档案(名称、单价和可供货商档案资源等);
6 制作
按《XX集团整合传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