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账款管理办法
总则
制定目的
为将本公司经营业务所应支付的账款处理制度化,以加强财务管理,维护公司信誉并掌控资金动向,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因执行业务所发生之应付账款处理,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权责单位
财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应付账款产生
进货验收
供应厂商依据本公司采购单位向其发出的《订购单》之订购内容与指示,将货品送交本公司仓储单位。
当指定货品送达本公司仓储单位时,仓管人员应协同品检人员依据《厂商送货单》,核对厂商名称、料号、品名、规格、数量与本公司《订购单》所载内容是否相符,并予以清点核实,检验该批物品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经清点检验确认合格后,仓管员在《进货验收单》(或厂商送货单)上签收,并填制《进货日报表》,送请购单位及采购单位确认进货与订购内容是否相符。
验收后之《进货验收单》。转交采购人员确认此批定单单价。
凡经品检验收以及采购确认后之进货,称为“验收”,属于已确认的应付账款,应转由权责单位整理入账并进行付款程序。
应付账款入账
处理程序
采购单位于陆续收到验收货物后传送来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