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管理办法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行(以下简称“本行”)对账管理的原则、基本规定和管理要求,旨在加强本行内控管理,规范对账工作,真实反映债权债务关系和资金往来关系,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确保本行与客户资金安全。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银企、银银、银客对账业务,对账范围包括在本行开立的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备付金账户、同业存放账户,及本行在人民银行、同业开立的账户。
3.定义、缩写和分类
3.1定义
银行对账业务:是指本行与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和活期储蓄账户的存款人之间的账务核对;本行与人民银行、同业往来之间的定期和不定期账务核对。包括打印、寄送对账单、回收对账单、处理对账结果、核实和处理对账不符情况及对账单的保管等所涉及的一系列工作。
对账单:是指银行向存款人发放的各种包含账户交易明细或余额的清单、电子信息。
未达账:指往来双方之间由于凭证传递上的时间差,一方已经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款项。
寄送:是指邮寄等方式将对账单送达客户。
3.2缩写
无
3.3分类
1.面对面对账:是指由行社专职对账人员负责发放和回收回执的对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