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管理办法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行(以下简称“本行”)对账管理的原则、基本规定和管理要求,旨在加强本行内控管理,规范对账工作,真实反映债权债务关系和资金往来关系,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确保本行与客户资金安全。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银企、银银、银客对账业务,对账范围包括在本行开立的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备付金账户、同业存放账户,及本行在人民银行、同业开立的账户。
3.定义、缩写和分类
3.1定义
银行对账业务:是指本行与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和活期储蓄账户的存款人之间的账务核对;本行与人民银行、同业往来之间的定期和不定期账务核对。包括打印、寄送对账单、回收对账单、处理对账结果、核实和处理对账不符情况及对账单的保管等所涉及的一系列工作。
对账单:是指银行向存款人发放的各种包含账户交易明细或余额的清单、电子信息。
未达账:指往来双方之间由于凭证传递上的时间差,一方已经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款项。
寄送:是指邮寄等方式将对账单送达客户。
3.2缩写
无
3.3分类
1.面对面对账:是指由行社专职对账人员负责发放和回收回执的对账方式,必须坚持双人办理并逐笔勾对发生额,由专职对账人员与网点客户经理共同负责。
2.邮递委托对账:是指对账单通过邮局发放,并由邮局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收回对账回执的对账方式 。
4.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
职责与权限
对账中心/对账管理岗
1.负责制定对账工作管理规定、各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2.负责制定对账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和协调对账工作;
3.负责对辖内对账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对各营业机构及各对账岗位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4.对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报告,督促整改;
5.对账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异常情况,在第一时间按内部控制流程向行社社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报告;
6.负责整理、归集对账资料。及时将对账协议、对账单回执等对账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并作为重要档案资料保管;
7.每季度终了后30日内对对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对账工作开展情况、对账单据回执收回率、存在的问题、工作措施与建议等;
8.根据风险防范要求和新情况,及时健全对账规定。
分支机构/委派会计岗
1.负责及时收集、整理、规范、保存账户信息;
2.负责配合对账中心处理对账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3.负责配合对账中心做好上门对账工作。协助对账中心发送、回收对账单据与回执,对逾期未收回的对账单据回执进行催收;
4.受理客户对账查询;
5.及时发送账户明细对账单(分户账页)。
信息科技中心/硬件管理与维护岗和软件管理与维护岗
1.根据对账要求,及时提供业务数据;
2.负责对账管理系统的开发、升级以及运行、维护;
3.负责对账管理系统各类硬件设备的运行、维护。
5.原则与基本规定
5.1原则
账户对账工作必须遵循“账账相符、账簿相符”原则;
对账业务严格遵循对外对账与账务核算相分离的原则;
5.2基本规定
1) 对账频率原则上为每年十二次,每月一次,有其它特殊规定除外。
2) 对寄送的对账单,十五日内客户未返回对账单的视同已对账。
6. 管理操作规定
阶段
管理/操作要求
风险提示
6.1存款类账户对账规定
1.账户分类:
对账中心要根据账户余额、发生额、发生频率等数据,对账户进行分类,将需对账账户分为重点账户、普通账户、一般账户、特殊账户、睡眠账户、内部户、预警账户、其他账户等不同类别。
账户的分类由行社按日均余额或账户特性另行制定分类规则,具体额度视情况适时调整;保证金账户、财政性账户等账户,由于其变动具有特定原因,或具有特定的使用范围与要求,作为特殊账户进行对账管理;“长期不动户”等账户纳入睡眠账户管理。
2.对账周期:
对账中心在账户分类的基础上,可针对不同类型的账户采取不同的对账周期。重点账户、内部户按月进行对账;其他各类账户按“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账户分类参考标准及对账规则设置”(见附件),分别按季或按年进行对账;睡眠账户不再进行对账。对账周期以外,对账中心应不定期抽取任意账户,随时进行明细对账。
每年年终决算前,必须进行一次内部往来账户全面对账。
对账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或管理需要,采取上门面对面对账、邮递委托对账等方式进行周期性对账。重点账户原则上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面对面对账。
3.对账单回执收回管理:
重点账户面对面上门对账的对账单据回执收回率应达到100%;邮寄委托对账的对账单据回执收回率原则上应达到98%以上。对长期(连续三期)未返回对账回执的,对账中心应进行上门对账,查明原因。各营业机构(部门)应协助对账中心对邮寄投递对账回执尽量进行回收。
特殊账户原则上按季进行面对面对账。
4.对账中心对账流程:
(一)对账数据的提取及对账单据的输出。对账中心根据对账周期或管理要求,设置对账参数。
(二)对账单据的发送。对账中心根据对账范围,将面对面对账单分发各专职对账人员,各交接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签收。
(三)对账单据回执的收回。面对面对账单回执由各专职对账员负责收回,邮寄委托对账单回执由邮局负责收回,统一送达。
(四)对账单据回执的审核。收回的对账单据回执由对账中心通过系统进行集中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印鉴的审核和账户余额的审核。系统审核未通过的,由对账人员进行手工处理。
回执应于收回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五)对账不符的处理。经未达账项调整后仍对账不符的,对账人员要与营业机构(部门)共同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详细登记处理情况,同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对账中心负责人。
(六)档案管理。对账中心按对账批次对收回的对账单据回执进行装订、归档,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管。
发出的对账单,必须以系统打印格式为准。系统无法打印时,手工补制的对账单据必须换人复核,并经对账中心负责人审核签章确认。
对账单据应在每月(季)末后的5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面对面对账单据回执应在当月全部收回。
对账单据丢失的,对账中心要查明原因,由对账人员补制对账单,经对账中心负责人审核签章后重新发送。
因账户信息不准确造成对账单据无法送达或被退回的,对账中心应及时反馈营业机构(部门)。营业机构(部门)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信息的核实工作。核实后重新进行对账。
其他金融机构存放的款项,纳入重点账户进行对账管理。
长期不动户等睡眠账户在对账周期内出现借方发生额的,对账中心根据事后监督中心预警信息,于次月对此账户进行面对面对账。
6.2系统内往来对账
系统内往来对账,是指行社内部各种资金往来的对账。系统内往来账户由事后监督中心风险预警系统每日对上个工作日的账务自动进行核对。
对账中心对账流程:
(一)分支机构与总行清算中心的行内往来款项由对账中心采集清算中心综合业务系统数据,打印余额对账单,分发至各专职对账人员,对分支行机构对应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二)一级支行(信用社)与二级支行(信用分社)的行内往来款项由对账中心采集支行综合业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