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 厅 运 营 管 理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运营管理进行质量、安全、卫生检查的工作方法、步骤及要求。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门店的质量、安全、卫生检查工作。
职责
运营经理及专员负责本制度实施,负责各门店的质量、安全、卫生检查工作。
运营总监负责审批运营经理及专员作出的各种记录和报告。
项目经理接受公司运营管理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规定
月度质量、安全、卫生检查计划
运营经理及专员应于每月25日编制下月的《质量、安全、卫生检查计划》,经运营总监审批后分发给运营经理及专员。
《质量、安全、卫生检查计划》的编制应满足下列原则:
应保证每三天至少进行一次现场配餐服务及管理现状抽查。
应保证每周内至少有一次单餐全餐过程现状检查。
应保证每月至少有一次全日供餐过程现状检查及一次送餐检查。
应保证每月覆盖每个门店一次。
运营管理部及公司经营委员将不定期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
月度《质量、安全、卫生检查计划》、《质量、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及《质量安全周报月报》均由运营经理及专员自己保存,并提交一份完整的检查记录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其它不符合报告、整改通知单等的验证检查形成的记录按有关运营管理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