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立法法修改的“民生”味道
作为一部规范立法活动的重要法律,立法法被称为管法的法,地位上可谓高大上,但此次修改的效果却十分接地气,民生味儿十足。
从落实税收法定,到遏制地方红头文件的任性,强调地方立法不能随意减损公民权利,增设公民义务;再到放权地方规范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物保护等,无不与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对此社会舆论评价称,不难看出,此次立法法修改将权力严格限定在法治框架,更加注重对公民权利的保障,释放出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融融暖意。
落实税收法定
前不久,国际油价下跌,财政部却连连发出通知上调燃油税,引起了民众的强烈不满。本次立法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就是将税收专设一项,明确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税收法定之后,将不会出现某个部委发个文件,就把钱从民众身上圈走的情况。对于这一条文的修改,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意味着今后任何一个税种的开征,必须交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确定。
据统计,目前全国有18 个税种,除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外,其他15 个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