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松集团OA管理制度
1.0 总 则
为加强集团OA办公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降低成本和节约费用,保障文件和信息传递快捷畅通,特制定本规定。
2.0 范 围
适用于集团OA系统的管理。
3.0 职 责
3.1 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负责此文件的执行。
3.2 集团行政事务部负责监督此文件的执行。
4.0 内 容
4.1 OA系统的定义
OA系统是office automation的缩写,是指用网络平台和OA软件构件的一个
集团内部的办公通信平台,用于完成集团内部的公文办理,邮件通信、信息管理
等网络办公系统。
4.2 OA的使用
4.2.1 集团员工上班后第一时间登录OA系统,查阅邮件、信息等文件,并保持OA系统处于在线状态,确保信息通畅。
4.2.2 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类公文(包括文件、通知、审批、用车、打印申请等)原则上同意采用OA系统传送,特殊情况需要打印的报集团总裁或部门经理批准。
4.2.3 电子文件发送后,相关人员应对所发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催办、督办,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
4.2.4 严禁利用OA系统的邮件、聊天、会议室等功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2.5 严禁接收、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稳定和淫秽色情内容。
4.2.6 严禁未经许可,IT管理员利用管理员权限私自查看他人文件。
4.2.7 集团OA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集团事务部反映,以便解决。
4.3 OA发文权限规则
4.3.1 营运中心发文和通知要经部门主管批准,涉及一些重大的通知发文要通过董事办审核认定。
4.3.2 各子公司的发文要经过公司负责人批准,涉及一些重大的通知发文要通过董事办审核认定。
4.3.3 董事办发文要经董事办负责人批准,涉及一些重大的通知发文要通过董事长审核认定。
4.3.4 对于因为发文不当和错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发文人、审核人共同承担。
4.3 OA用户开通和注销
4.3.1 OA系统用户的开通
由人力资源部提供需要开通人员名单和使用权限,送至事务部IT管理员办理开通。
4.3.2 OA系统用户的注销
由人力资源部提供需注销OA系统的人员名单,由IT管理员及时办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