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办法发表时间:2014-4.17 16:12:17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
法规精神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全体员工、公司总部派往控(参) 股公
司的员工
第三杀 “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
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所属各子分公司应指定部
门和专人负责本公司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二章 征管理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
第六条 “各公司应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经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各公司以货币形式全客缴纳社会保险费, 员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公司
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为员工建立缴费记录,保证其完整安全
第九条 员工可以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个人账户缴吐记录
内了予以公示。
第十四条 “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计算,并实行社会
化发放。
第四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一》 员工从缴费之月起,即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个人医疗账户,制发恬疗保
险卡。
《二) 员工应妥关保管医疗保险卡,说防址失、盗用。不慎遗失时,应及时到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三) 员工死亡后,医疗账户由经办机构注销,并将医疗卡结余资金一次性支付给员工合
法继承人-
《四) 员工从办理退体手续的次月起,个人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个人三户的划入比例相
应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和员工个人如期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员工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竺明,
包括门诊慢性病、住院和大病医疗救助待遇
第十七条 员工必须在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发生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其他不符
合规定的费用,由员工本人自付-
第十八条“员工因急病在就近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在住院之日起3 日内《节候日顺
延) 持就诊医院的诊断及住院证明,到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九条“员工进行长期异地安置的,应提前办理医疗保险异地登记。登记后在所选定点
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第二十条“员工因工外出、常驻外地工作、 批准探亲等期间, 应先办理临时异地备案手续。
备案后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或门诊慢性病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接规定报销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后,答合门诊慢性病条件的,可在出院后任定点医疗机构
的诊断节和慢性病登记表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慢性病登记短-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接规定的征缴标准为离休人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缴纳医
疗保险经费,保证其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五章 失业保险
第二十三条“失业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及时为员工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规定剖受
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员工失业后, 可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书等相关手续,及时到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六章 工伤保险
第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