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细则
总 则
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玉环博行机械有限公司所有员工的考勤管理。
3、权责划分:
行政部: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统计考勤;如实反映考勤管理中的问题及建议措施;妥善保管各种考勤、请假凭证,保管期为两年;及时汇总各部门考勤结果并上报。
财务部:负责按照考勤汇总结果进行工作核算。
部门负责人:对直线下属考勤负有监督责任,及时审核下属的出差、请假、考勤异常等申请单,并配合行政部做好考勤工作。
员工:核查自己的考勤数据,按考勤管理规定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单及相关凭证。
考勤方法
1、员工一律实行考勤机打卡,打卡每日分上午、下午共四次。加班需另打两次卡(含包月、包年人员),由被考勤人自己打卡。
2、为了防止员工提前打卡,有效打卡时间间隔需在10分钟以上。在有效时间间隔内打卡,一律无效。
3、员工只有上班卡或下班卡记录的,当班视为未出勤。上班中途请假的员工必须交请假条,在指纹机上打卡后方可离厂,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4、原则上员工不得以连班为由少卡漏卡,情况特殊的须及时提交连班说明到部门负责人或经理处,经签字后再提交行政部,未经连班批准,擅自连班部分一律视无上班处理。
5、除因卡机故障、断电外,每月准许2次补卡,超出部分按每次10元进行罚款。
6、因卡机故障或断电导致员工未已打卡的,统一由车间或部门负责人签单处理。
7、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须到及时填写《补卡单》,经部门考勤员和直接主管签字确认后作为考勤依据,不签到者视为旷工。部分特殊工种及岗位的员工超过3天以上出现此类情况的,可根据其工作时间及特点由行政部确认后改为纸卡签到。
8、员工因故忘记打卡的,必须在3天内(逾期作废)提交未打卡说明到车间或部门负责人,经签字确认后提交行政部,作为核算考勤的依据。
9、新员工进公司上班,各部门负责人或车间主任应吩咐新员工先到行政部签到,录完指纹再正常上班,否则造成的损失财物不予计算。
10、为了防止考勤漏洞,原则上各部门和车间均应设立手工考勤表,作为电子考勤的补充。但
考勤核算仍以考勤机数据为准进行核算,手工考勤仅作为员工是否切实出勤的备查资料。
11、各部应认真填写《员工手工考勤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次月5日前提交行政部备档。
12、行政部必须在次月10日前统计完成员工考勤情况,并填写《员工考勤统计表》张榜公告,经员工确认后提交至财务部作为工资核算标准。
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定时工作制,即每周工作6天,每天非加班状态工作8小时,加班另计3.5小时。
2、公司将根据季节变化、生产需要适时调整作息时间,具体参照以下规定:
冬令制 上午7:30~11:30 下午12:30~16:30 晚上17:00~20:30 ;
夏令制 上午7:00~11:00 下午13:00~17:00 晚上17:30~21:00 。
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跟踪工作性质调整,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执行。
3、弹性上班时间:
如因工作需要,晚班加班超过作息时间2小时以上的,则第二天晨班可以推迟半小时上班。如加班至24:00以后,则次日晨班不用出勤,但工资照算。
弹性上班时间必须有前一天晚上相应时间之后的刷卡记录。如果前一天下班忘刷卡,或者刷卡时间在相应时间之前,则不满足弹性上班时间的要求。
假期管理
1、事假
事假是指员工因私事、非公罹病等原因,需要休息而产生的假期。
员工事假必须提前1天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休息。若上班中途请假,出厂前需打签退卡并在保安室做好出门登记。
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而病休者,须请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有效证明。1天以内的病假不需提供医院证明,但每月这样的病假最多一次。
事假期间部计入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基本工资。
事假期间不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法条参考: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凭经劳动部门(或社保机构)审批认定的工伤材料,填写请假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批确认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
员工因工伤休假的,如未构成伤残等级,公司根据医院开具的建议休息时间,给予受伤员工30元/天的生活补贴;否则相应的误工费用按劳动仲裁协商处理。
3、婚假
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婚假天数: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再婚的,可享受2天婚假。
婚假在结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使用完毕,婚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1天婚检假。
婚假、婚检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法律参考 2016年6月,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山东。
4、丧假
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2天。
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法条参考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5、产假
1.享受条件:职工按照规定在本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了联系缴费义务满10个月;符合法定条件生活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2.正常分娩的,给予产假90天(含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以内(含)流产的产假 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3、产假为有薪假,休假期间支付生育津贴,具体标准按当地社会保险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未缴满规定时限的,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原则上只能两者中取高支付,不可兼得。
6、年休假
假期标准:
服务年限
1-3年
4-6年
7-9年
10年以上
年限假期
3天
4天
5天
7天
备 注:员工离职后重新入职的,原服务年限清零,重新算起。
申请享受年休假的员工,须提前一个月提请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并报行政部备案后方可休假。年假可以分次休完,但每次不少于半日。
员工年休假应在本自然年度内休完,因工作原因无法休假者,经部门领导书面确认后,可按本市规定给予未休假补偿或延至农历春节前休假。
员工当年内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的,不享受当年年假;当年享受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当年年假。
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在任何时间休年假,员工应予服从,经二次安排不服从的,视为员工自动放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政策参考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员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当年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