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招聘及录用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建立和健全集团高效、灵活、科学的人才选用机制,规范和管理人员招聘、录用及合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招聘与录用政策:
1.2.1以德为先原则
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是集团判断人才的首要标准。因此在招聘中应当首先对应征者是否具有诚实信用、自律合作的精神进行考察判断,此项不合格者不可录用。
1.2.2亲友回避原则
为避免宗亲观念及建立职业合作心态,集团不赞成有亲属关系的人在同一单作工作,为确保公平、公正,也不建议推荐熟识的朋友到同一公司或管辖公司服务,因此在招聘工作中,原则上不录用已有亲属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求职者,也原则上不录用朋友推荐人选,一律由人事部门按“市场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原则进行招聘选拔;
1.2.3团队合作原则
只有认同集团的价值观,并将个人才智加入到团队之中,才有可能获得个人的成功,因此招聘中应将团队合作性的权重置于个人才智之上。
1.2.4注重专业原则
集团录用的每一个人,都应当具有公司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技能和发展潜能。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全范围内的招聘录用及人才储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