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评鉴制度
总则
制定目的
为规范以合格供应商之日常评鉴,使供应商管理更合理公正,特制定本规章。
适用范围
仍在采购之合格供应商的评鉴,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执行。
权责单位
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供应商评鉴程序
评鉴项目
供应商交货实绩之评鉴项目及分数比例如下(满分100分):
品质评鉴:40分。
交期评鉴:25分。
价格评鉴:15分。
服务评鉴:15分。
其他评鉴:5分。
评分办法
品质评鉴
由品管部依进料验收的批次合格率评分,每个月进行一次。
计算:
进料批次合格率=检验合格批数/总交验批数*100%
评分:
得分=40*进料批次合格率
交期评鉴
由采购部依订单规定的交货日期进行评分,方式如下:
如期交货得25分。
延迟1~2日每批次扣2分。
延迟3~4日每批次扣5分。
延迟5~6日每批次扣10分。
延迟7日以上不得分。
本项得分以0分为最低分。采购部每月将同一供应商当月各批订单交货评分进行平均,得出该月的交期评鉴得分。
价格评鉴
由采购部依供应商之价格水准评分,方式如下:
价格公平合理,报价迅速10分。
价格尚属公平,报价缓慢8分。
价格稍微偏高,报价迅速6分。
价格稍微偏高,报价缓慢3分。
价格甚不合理或报价十分低效0分。
服务评鉴
抱怨处理评分
由品管部对供应间之抱怨处理予以评分,评分如下:
诚意改善8分。
尚能诚意改善5分。
改善诚意不足2分。
置之不理0分。
退货交换行动评分
由采购部对不良退货交换行动评分:
按期更换7分。
偶尔拖延5分。
经常拖延2分。
置之不理0分。
其他评鉴
由采购部汇总资材、生管、财务或其他单位对供应商之评价、抱怨,予以评分,满分5分。
评鉴办法
供应商之评鉴每月进行一次。
将各项得分汇入《供应商评鉴表》,并合计总得分。
每半年平均一次厂商得分,计算方式为:
半年平均得分=每月得分总和/评鉴月数
评鉴分等
供应商评鉴等级划分如下:
平均得分90.1~100分者为A等。
平均得分80.1~90分者为B等。
平均得分70.1~80分者为C等。
平均得分60.1~70分者为D等。
平均得分60分以下者为E等。
评鉴处理
A等厂商为优秀厂商,予以付款、订单、检验之优惠奖励。
B等厂商为良好厂商,由采购部提请厂商改善不足。
C等厂商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