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制度名称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受控状态编号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目的掌握试用期员工的工作状态与表现及时对表现优异的试用员工进行奖励对不合格的试用员工进行淘汰形成良性循环用人机制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试用期人员第三条原则1以考核试用期人员的胜任力为导向遵循多角度考核原则2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采用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第二部分管理职责第一条行政事业部职责本制度由行政事业部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并对试用期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所在部门主管进行沟通做出处理意见第二条各部门职责各个部门作为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的主体应根据本制度客观真实及时地对本部门试用期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试用期员工沟通后上报至行政事业部第三条试用期员工职责试用期员工应积极配合部门主管完成绩效考核工作第三部分绩效考核第一条考核周期试用期员工每月考核一次每月15日前入职的员工参与当月绩效考核15日后入职的员工不参与当月绩效考核第二条考核流程1员工所在部门直接上级每月2日前与员工沟通后制定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表报人力资源部2每月3日前员工做上一月度工作总结并填写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表自评部分交于直接上级3员工所在部门直接上级据实填写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表计算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于5日前交给人力资源部4人力资源部汇总绩效考核结果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第三条考核项目考核项目是考核考核对象的不同角度和不同方面包括业绩考核行为态度考核出勤考核1业绩考核指被考核者所取得的工作成果考核范围包括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指标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岗位的熟悉程度等业绩考核的指标由试用期员工的直接上级制定考核比重占总绩效的702行为态度考核指对试用期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行为情况的考核考核比重占总绩效的203出勤考核指对试用期员工在考核周期内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进行考核考核比重占总绩效的10第四条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为员工自评加上级考核员工自评绩效结果占总绩效结果的10上级考核绩效结果占总绩效的90第五条等级划分绩效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差绩效得分90100分8090分6070分60分以下第六条考核申诉若员工对于绩效考核结果有疑义可以在绩效考核结果公布后两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考核申诉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反映情况进行调查于收到申诉后两日内做出申诉处理意见第四部分附则第一条本制度的编写修改及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第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编修部门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