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论文显性需求行政公开的含义行政情报公开是现代行政程序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行政决定及行政机关据以作出相应决定的有关材料行政统计资料行政机关的有关工作制度办事规则及手续等所有这些行政情报资料凡是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范围都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组织均可依法查阅和复制而在抽象的层面上行政公开是指个人或团体有权知悉并取得行政机关的档案资料和其他信息通常称这种权利为了解权或知情权这是二战后西方国家行政发展的一个普遍趋势当然这种了解权并不是完全没有限制因此法律对公众的了解权和对这种了解权的限制规定就构成行政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行政公开的具体所指在各国略有不同下面以美国为例从行政公开的立法原则目的与意义等方面对该制度进行具体介绍美国行政公开的主要立法联邦行政程序法这是最早企图冲击传统制度保障私人了解行政文件的立法该法律的第节规定公众可以得到政府的文件情报自由法美国社会舆论对行政文件保密的传统普遍持反对态度美国国会从年以来经过多次听证于年制定了情报自由法阳光下的政府法该法规定美国联邦政府委员会制机构的会议必须公开举行其目的在于促进公众对政府活动了解的权力联邦咨询委员会法情报自由法和会议公开法的适用对象只是实际的行政机关而该法的适用对象是对行政机关提供意见和建议本身没有决定权力的咨询机关联邦隐私权法该法规定行政机关保持的个人记录必须对本人公开但限制对第三方公开该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个人的隐私权和关于个人的记录的正确性美国行政公开制度的原则政府文件和会议公开是原则而不公开是例外全部政府文件在申请人要求时都必须公开一切人都有同等地获得政府文件及其他信息的权利不仅和文件有关的直接当事人可以申请得利其他任何人都可申请没有申请人资格的限制个人申请得到文件不需要说明任何理由只要能够指明辨别文件的标志以便行政机关寻找并且按照机关规定的手续缴纳规定的费用都可得到所要求的文件个人记录除外政府拒绝公开负举证责任政府拒绝提供申请人所要求的文件或拒绝公开举行会议必须负现证明拒绝所根据的理由法院具有重新审理的权力在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政府文件或拒绝公开举行会议申请人请求司法救济时法院对行政决定所根据的事实可以重新审理美国行政公开的主要目的与意义强化民主政治即通过公开强化政府对公众的责任强化公众对公共事务的了解与参与从而促进民主监督政府保护个人的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美国国会在说明制定阳光中的政府法的目的和政策时声称公众有权在可以实行的范围内充分了解联邦政府作出的决定的程序本法的目的是对公众提供这样的信息同时保护个人权利和政府执行职务的能力监督政府防止行政腐败促进公共利益行政机关为公共利益而活动光明磊落欢迎公众检查当然公共利益也有需要保密的时候那是例外应由法律规定满足私人对政府文件的利用包括私人的学术研究商业目的诉讼目的等对行政公开制度的思考及对我国的启示美国的建国者们有一句名言个人是自身利益的最好维护者但如果公民连最起码的知情权都无法得到保障当他们根本不知道将会有什么降临在他们身上时他们又如何能维护的了自身的利益呢如果一个政府甚至连如此关于百姓生计的大事都未向百姓公开没征求直接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不考虑当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相信政府的决策科学合理又拿什么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事实上在此前有关怒江开发问题的决策上政府也一直看上去遮遮掩掩未能及时向社会公开最新的方案等相关信息导致了媒体公众的不断猜测本应面向全体公民的信息却要靠内线多方打探来获得这也是让民间环保人士极其不理解的地方仅从这个案例我们已经能直观的感觉到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由于受以前军队管理思想的影响较多等原因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建设本身就起步较晚时至今日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发明显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历史的经验已经一次又一次地证明保密多的政府行政腐败也多受到公众监督的政府为公众服务的精神也较好这也更迫切地要求我们无论从实体上还是从程序上我们的行政公开制度不能不好好加强和完善了当前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行政公开制度相比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公开的范围过窄从主体来看主要集中在乡镇级和市县级的政府机关中央机关和省部级机关基本上处于原来的状态从公开的内容来看现行制度关于行政公开内容的规定非常不完善最大的缺点表现在对于除外事项的解释过于宽泛行政公开具有浓厚的政策性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法制化程度低行政公开制度一经推出立即为各地广泛推行但因其浓厚的政策性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导致实用主义和形式主义盛行这种现象也反映了目前行政公开制度具有浓厚的清官意识和不确定性可操作性不强对于不公开的救济机制不健全现行制度让行政机关不清楚应该如何公开行政信息也让公众不清楚应该从何处获取政府行政信息如果义务主体不予公开最多只是追究内部责任缺乏对不予公开的法律救济途径既然对行政公开制度的作用毋庸置疑那么针对我国行政公开制度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就应该努力做好工作去解决之具体而言要扩大行政公开的范围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不仅基层要公开省中央等高级机关不仅要而且更应该要公开完善行政公开立法实现行政公开的法制化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行政应该是法治行政要逐步使法律法规成为行政机关行为的主要合法性依据有必要制定和颁布行政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行政公开的主体机构设置程序救济途径等相关问题作出规定应该在吸取外来经验的基础之上根据中国行政公开的现实情况制定出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公开立法在立法安排上可以先制定财产申报法政府采购法信息公开法等特别法然后在这些法律的基础之上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提高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行政公开制度的救济制度根据有权利有救济的法律原理行政公开制度应该有救济程序的保障不仅要赋予当事人查阅卷宗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布有关资料的义务而且要赋予当事人就行政公开享有的行政救济权直到请求司法审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