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公司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采购工作。
二、采购制度
(一)严格执行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30000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洽谈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三)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订购的物资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等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申请部门要求或者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数量的5%。
(四)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五)廉洁制度
所有部门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制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索贿。
4.严格按照采购制度的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六)招标采购
凡高额订单或常用的材料,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申请部门、公司领导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半年或者一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的市场行情,及时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与审计
1.所有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同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2.对于核心原材料和经常使用的材料,供应科应该全面了解掌握供应商的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会同公司领导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评审。
(二) 采购程序
1.按公司制定的采购流程执行
2.固定资产及日常物料的申请
由申请部门填写请购单,注明采购物资的数量、型号、规格、质量标准、技术指标、要求到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