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证明——分析法与综合法
【教学目标】
1.掌握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分析法与综合法。
2.熟练运用分析发育综合法思考过程、特点解决具体问题。
3.亲历分析法与综合法的探索过程,体验分析归纳得出,进一步发展学生的探究、交流能力。
【教学重难点】
重点:掌握分析法与综合法的思考过程。
难点分析法与综合法的思考过程与特点的实际应用。
【教学过程】
一、直接引入
师:今天这节课我们主要学习分析法与综合法,这节课的主要内容有用直接证明的方式来归纳得出分析法与综合法,并且我们要掌握这些知识的具体应用,能熟练解决相关问题。
二、讲授新课
(1)教师引导学生在预习的基础上了解分析法与综合法内容,形成初步感知。
(2)首先,我们先来学习分析法与综合法的含义,它的具体内容是:
分析法和综合法是思维方向相反的两种思考方法。在数学解题中,分析法是从数学题的待证结论或需求问题出发,一步一步地探索下去,最后达到题设的已知条件。综合法则是从数学题的已知条件出发,经过逐步的逻辑推理,最后达到待证结论或需求问题。对于解答证明来说,分析法表现为执果索因,综合法表现为由果导因,它们是寻求解题思路的两种基本思考方法,应用十分广泛。
它是如何在题目中应用的呢?我们通过一道例题来具体说明。
例1:如图6-9,在直三棱柱中,,,试用综合法和分析法证明:.
解析:
证法1 综合法
连接.在直三棱柱中
四边形为正方形
又
证法2 分析法
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