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有效整合资源,规范公司及各部门绩效考核,强化目标管理及责任意识,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及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
二、 职责划分
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1)主导公司绩效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2)对公司绩效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
(3)组织实施公司整体绩效管理体系,个人绩效考核、面谈及结果运用,监督、评估各部门个人绩效考核、面谈及结果运用的实施。
(4)负责组织公司个人绩效考核申诉、投诉处理。
(5)对公司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
2、各部门
(1)组织实施本部门绩效考核、面谈及结果运用。
(2)负责本部门考核申诉、投诉处理。
(3)组织建立本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3、公司审计监察中心
负责年/月度经营管理目标绩效考核过程监督及绩效考核结果实施的抽查审计。
4、公司绩效管理小组
绩效管理小组为非常设机构,组长由董事会成员担任,小组由公司运营分管领导、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审计监察中心第一负责人组成。绩效管理小组对各级部门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最终评定,并对考核申诉、处理结果进行仲裁。
三、工作内容
1、考核比例、发放周期
(1)考核比例
职级
基本工资比例
职务工资比例
绩效工资比例
总经理(含)级
40%
20%
40%
总监(含)级
50%
20%
30%
经理(含)级
60%
20%
20%
主管级(含)以下
80%
10%
10%
(2)通用发放周期
职级
绩效考核周期与绩效工资发放
总经理(含)级
年度考核、年度发放
总监(含)级
年度考核、年度发放
经理(含)级
半年考核、年度发放
主管级(含)以下
季度考核、半年发放
2、绩效考核流程及方式
(1)考核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2)考核流程
公司计划运营部门组织各级单位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并根据年度目标分解制定季度经营目标,由各部门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各部门根据部门情况签字确认的经营目标组织制定员工个人季度工作目标,由员工及其所属部门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
实施月度考核的部门需进一步明确员工月度工作目标。
人力资源中心依照考核评定部门对公司季度经营管理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评定结果,按权重、计算公式、评分标准进行绩效分数的核定,扣分总额以该考核项目评分标准的满分总额为限。
组织绩效考核以正式下发的各部门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季度、月度经营计划为依据;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个人绩效评分等同于该单位组织绩效考核成绩;其他员工个人绩效由所属部门第一责任人予以评定。
(3)绩效考核结果及运用
部门绩效系数确定:釆用点对区间的方法设置系数,绩效系数最高值等于1。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绩效考核得分区间
绩效系数
绩效等级
等级说明
90—100
1
A
优秀
80-89
0.9
B
良好
70-79
0.8
C
合格
60-69
0.7
D
待提升
60以下
0
E
不合格
个人绩效系数确定:部门第一负责人可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进行强制分布,平均得分不超过组织绩效得分。
组织绩效平均 (含)分以上有资格参加公司年度团体评优。
部门个人绩效平均成绩排名前 %者有资格参加公司年度个人评优,具体评优方案另行报批。
(4)绩效工资发放
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工资标准*绩效系数。
绩效工资根据不同职级,由各级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