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管理细化执行与模板
1.2 采购信息管理执行制度与模板
1.2.1 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采购信息发布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使采购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公司采购活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采购信息的发布工作。
第3条 原则
采购信息发布应当遵循及时、内容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的原则。
第2章 招标信息发布管理
第4条 公开招标
1.采购部应在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前3个工作日内将招标公告送至总经理处审核。
2.审核通过后,采购部在公司指定的报刊、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3.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第5条 邀请招标
1.采购部应在邀请前3个工作日内,将投标邀请书送至总经理处审核。
2.采购部向公司预先选择的一定数目的供应商发布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
3.采用邀请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第6条 信息更改
采购部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在公司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及时通知供应商。
第7条 中标公告发布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的次日,由采购部将中标公告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供给公司指定媒体发布,公告时间为7天。
第3章 非招标信息发布管理
第8条 采购公告
采购部需要发布非招标公告时,在发布前1个工作日编制非招标采购公告送总经理审核。审核后,由采购部在次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给公司指定的媒体发布。
第9条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需要更正的非招标公告,由采购部将更正公告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给公司指定的媒体发布。
第10条 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供应商确定后的次日,采购部将成交结果公告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给公司指定的媒体发布。
第4章 附则
第11条 本办法由采购部负责拟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12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行,最终解释权归采购部所有。
1.2.3 采购信息保密制度模板
采购信息保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加强采购信息管理,明确采购信息的保密级别、内容、范围等管理要求,以更好地执行公司信息保密制度,进而维护公司的商业利益。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信息保密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3条 术语解释
1.采购信息:在采购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信息,包括通过任何方式储存和传播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书面信息、通过口头传播的信息等。
2.采购系统公开信息:已对外公开披露或已经相关授权人员确定可对外公布披露的信息,首次披露须由公司组织进行。
3.采购系统保密信息:除公开信息外,采购系统内所有信息都称为保密信息。
第4条 职责范围
1.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制定采购信息保密制度,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信息保密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检查。
3.采购部及相关部门人员负责执行信息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2章 采购信息分级保密规定
第5条 内部公开信息规定
1.内部公开信息包括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有关合约采购的制度要求、通知通报、人事任免、采购人员名录、涉及采购内容的综合会议纪要等。
2.内部公开信息阅知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
第6条 机密信息规定
1.机密信息包括项目采购计划、采购专项业务会议纪要、采购工作计划与总结、公司采购月报、采购合同台帐、招标文件、供方信息等。
2.机密信息阅知范围为公司高管、成本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经办人、相关采购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经总经理审批后,可根据信息内容增加其阅知权限。
第7条 绝密信息规定
1.绝密